厦门理工学院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第三条 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凡具备以下所有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
(二)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研和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经审核准予毕业者。
(三)凡能在修业年限内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含合格)以上者。各类学生的成绩具体要求如下:
1.业余、函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补考合格的课程累计少于四门(含四门);
2.自学考试(我校主考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参加自学考试各科成绩均达到合格以上;
3.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参加全国公共外语等级考试(笔试)三级(或三级以上)成绩合格,或者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合格线以上,自考学生参加全国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或者第二外语考试合格者,可免于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位课程外语考试。
(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各种办学形式培养的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者,申请学位除了通过相关外语考试外,还必须通过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位课程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1.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大学英语(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学位课程考试,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命题和考试,报校学位办备案。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无须参加本学位课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的考试。
3.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考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10月;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4月和11月进行。
第四条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在校学习期间,受过法纪或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者;
(二)在校学习期间,经确认考试有作弊行为者(含协同作弊者);
(三)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
(四)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学位课程考试允许在两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