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外语外事学院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第三章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五条 凡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表现
良好。
(二)较好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70分以上经审核准予毕业。
(三)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平均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四)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和重庆市学位办通知精神,2020年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不再组织学位外语统一考试,由授予学位学校制定学位外语成绩认定方法。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被认定成绩合格:
1.00015英语二统考成绩≥60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320分或CET6成绩≥280
3.全国公共英语PETS到达二级水平及以上
4.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PRETCO)综合成绩≥50分
5.国际人才英语考试(ETIC)初级及以上
6.雅思考试成绩≥4分或托福考试成绩≥50分
7.学期课程英语考试平均分≥70分
(五)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不超过两年。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一)毕业论文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二)因考试作弊而受处分者;
(三)因违反考场纪律受两次以上(含两次)记过处分者;
(四)违反校规校纪(除本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外)
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毕业时经学校组织评议无明显改进者;
(五)成人高等学历本科生在毕业后超过两年时限申请学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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