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第二章 基本条件及要求
第三条本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达到毕业标准;
(三)参加贵州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英语课程考试,获得合格证(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者可免考学位英语);
(四)在毕业当年或毕业次年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第四条本科毕业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不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的;
(二)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日期超过毕业时间一年的;
(三)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日期与学位英语课程考试日期相距超过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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