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第三章 学士学位
第九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
(一)在学校规定的学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的;
(二)所修读的学位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8的;
(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的;
(四)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公共课、专业课等的最低平均学分绩点要求的。
第十条 符合本细则第三条要求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类别学士学位:
(一)在校期间获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在校期间获得以下证书之一:
1.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的;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英语二》课程合格证书的;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获得三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pets-3)。
(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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