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第三条 申请及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规定,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二)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的学分或课程,达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
(三)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课程补考成绩合格按60分计算平均成绩)。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不低于80分。
(五)在读期间取得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
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指非英语专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业参加“日语(二)、俄语(二)、法语(二)、德语(二)”等第二外语课程的考试,以上考试成绩合格(以自学考试网上公布成绩为准),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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