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第三章 授予条件
第八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实行申请制,学生只能申请一次学士学位,且应在毕业当年提出申请。学校每年集中受理两次,一般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时间以当批次学位申报工作通知为准。
第九条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经审核准予毕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
(二)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较好地掌握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外国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位申报前,取得合格(不低于60分)的自学考试《英语(二)》(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语种)成绩;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CET4),笔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3.入学前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四)学位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30%,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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