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为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课程、论文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华侨大学章程》《华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福建省学位办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有关规定及《华侨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华大研〔2025〕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课程、论文考核细则。
一、非脱产(原函授)本科毕业生
非脱产(原函授)本科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华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二)通过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获得华侨大学非脱产(原函授)本科毕业证书;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低于70分,重复率不高于25%(以指定查重报告为准),且通过学院组织的学士学位论文复审,复审成绩达标;
(四)为保障学位质量,满足以上三点的校外教学点境内本科生还需在取得毕业证书后一年内通过学院组织的一门外语、两门专业课程抽考(各两次机会,以最高成绩计算),成绩合格。英语成绩达到CET四级355分及以上,可以申请免参加英语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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