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各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学位字[1988]012号)和《长江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长大校发[2022]156号)的规定,现将长江大学继续学院2024年7月本科毕业生(含自考生、成考生)申报成人学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5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2024年7月毕业的成人本科学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本次申请学位的成人本科毕业生需按照《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基本要求》(修订)提交毕业论文(包含原创性声明及版权使用授权书)、毕业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评审表和任务书、查重报告。
各校外教学点需组织专家对申请学位的学生论文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基本要求》(修订)组织论文答辩,论文答辩成绩≥75分才可提交学院,学院组织专业老师对申报学位的论文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合格方可申请学位,审核不通过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三)学位外语水平达到标准:
1.非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长江大学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2023年以前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省外教学点学生参加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在籍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笔试部分)考试,成绩合格。
2.英语专业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长江大学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2023年以前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第二外语),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成绩合格,法语(TNF)、日语(NNS)或俄语(ТПРЯ)≥60分,德语(NTD)≥65分。
(四)课程考试成绩达到标准:
1.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函授、业余)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函授、业余)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