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师范学院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次
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要求
第五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读在考期间没有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通过成人高等教育,经审核准予毕业,且其课程学习(含外语和教学实验)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补考的课程不超过3门(含3门);
(四)由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五)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达到本科教学计划(或考试计划)应有的各项要求,成绩75分以上;
(六)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及格;外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且成绩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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