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人高考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精简版)
第二章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第三条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完成本科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其课程学习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经审核获得毕业资格;
(三)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四)通过省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从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学校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
(五)外语专业必须考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业余、函授)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0分以上;
(二)外语专业毕业生通过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并通过学位答辩;
(三)非外语专业毕业生撰写学位论文成绩在75分以上,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第五条 学校公开学院本科毕业生及学校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院校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平均分在65分以上(公共课、免考、加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除外)。
(二)英语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中等以上,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三)非英语本科专业毕业生通过毕业论文,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第六条 学校培养的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符合本细则第三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 本科段主干课程成绩平均分在65分以上(公共课、免考、加考课程、实践考核课程除外)。
(二)英语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水平考试成绩在中等以上,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三)非英语本科专业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以上,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